充電寶應該如何“飛”?乘機攜帶攻略快查收!
“抱歉,您的充電寶不能帶上飛機。”這是不少旅客在機場安檢時遇到的尷尬。作為手機的“電量守護神”,充電寶是大部分旅客朋友們出行的必備物品,怎樣才能順利攜帶充電寶登機呢?6月18日,青島機場發布了充電寶乘機攜帶攻略。
充電寶乘機規定,務必牢記三點
① 隨身帶
充電寶屬于鋰電池產品,嚴禁放入托運行李,貨艙空間狹小,一旦擠壓碰撞,容易自燃起火,只能隨身或放在手提行李中攜帶。
② 看容量
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可正常攜帶
額定能量100Wh~160Wh:需航空公司批準
額定能量大于160Wh 或無標識:禁止攜帶!
(每名旅客最多只能隨身攜帶 2塊充電寶)
換算公式:額定能量Wh=標稱電壓V×標稱容量Ah,1Ah=1000mAh
例如:充電寶標稱電壓為3.7V,標稱容量為760mAh,其額定能量為:
760mAh÷1000=0.76Ah
3.7V×0.76Ah=2.9Wh
③ 有標識
充電寶要標明額定能量或標稱電壓等信息。
沒有標明額定能量,同時也未能通過標注的其他參數計算出額定能量的充電寶,禁止攜帶!
飛行途中,禁止使用充電寶
鋰是非常不穩定的金屬,機艙在飛行中屬于氣壓變化環境,充電寶容易發熱甚至起火。為保障安全:飛行過程中請關閉充電寶,不得使用充電寶為電子設備充電。
一旦充電寶掉入飛機座椅縫隙,請不要自行調整座椅取出,應立即告知乘務員,由機組人員妥善處理。避免充電寶受到擠壓,繼而引發事故。
如果充電寶出現自燃現象,要第一時間報告,由機組人員進行專業的處置,避免讓自己及其他旅客受到傷害,甚至危及飛行安全。
安全攜帶充電寶,請這樣做
提前檢查容量、標識,拒絕“三無”產品。
隨身攜帶,不混放鑰匙、金屬等尖銳物品。
遇突發情況及時告知乘務員,不擅自處理。
飛行途中請勿使用充電寶。
(半島全媒體記者 鄭成海 通訊員 楊邵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