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劉振 通訊員 姜政起) 近日,記者從膠州市殘聯了解到,根據相關要求,膠州市2015年上半年度困難重度殘疾人發放就業生活補貼發放工作已經展開,具有膠州市戶籍且在膠州市行政區域內常住,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二代證)的符合申請條件的新增困難重度殘疾人,目前已可以向戶口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
記者了解到,就業生活補貼對象為具有膠州市戶籍且在膠州市行政區域內常住,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二代證)的困難重度殘疾人申請條件為城鄉低保家庭中的重度(一、二級下同)殘疾人、城鄉非低保家庭中18周歲以上,本人無業或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的單身重度殘疾人。
在補貼標準方面,城鄉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的補貼標準為其本人按當地每人每月低保標準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每月人均領取低保金之差發放就業生活補貼。(計算公式:就業生活補貼每月發放額度=(當地每人每月低保標準-家庭每月領取的低保金總額÷家庭成員人數)×家庭成員中的重度殘疾人數)。而城鄉非低保家庭中18周歲以上,本人無業或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的單身重度殘疾人,其本人按照當地低保家庭中殘疾人專項生活補助標準發放就業生活補貼。
市殘聯的工作人員介紹,2014年已申報領取補貼的殘疾人,由各鎮處報送《困難重度殘疾人就業生活補貼申請審批表》和《困難重度殘疾人就業生活補貼花名冊》即可。而2015年新增的符合就業生活補貼申請條件的重度殘疾人,可以由本人或監護人向其戶口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并如實提供家庭成員戶口、殘疾證、低保證或低收入證明等材料。
記者了解到,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后,將由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進行入戶調查和收入評估,指導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填寫相關表格,并在社區、村委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將相關申請材料和公示結果報鎮(處)審查,隨后報市殘聯審批,而困難重度殘疾人就業生活補貼資金,由市殘聯每半年匯總、復核后報送市財政部門審核,市財政部門審核后按規定落實配套資金并撥付至市殘聯,由市殘聯發放。
市殘聯的工作人員表示,市殘聯將會同財政、民政部門對重度殘疾人就業生活補貼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通報有關情況,而申請困難重度殘疾人就業生活補貼的申請人必須按照規定如實報送相關材料,不得弄虛作假,騙取、套取困難重度殘疾人就業生活補貼資金,對違反規定的,查實后取消申請人本年度困難重度殘疾人就業生活補貼申請資格,,并嚴禁任何部門和個人截留挪用補貼款項,對違反規定的也將依法追究責任。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王泯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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