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評論員 鄔勇
“出于當天是大喜的日子,加上婚慶這種‘一次性’消費行業的特殊性,新人發現問題也往往‘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了。”一家婚慶公司的有關人員介紹。記者采訪發現,一些婚慶會給消費者挖出諸多消費陷阱,結婚當日,由于日子的特殊性,消費者往往忽略婚慶的質量,即使發現問題也不會提出來。(3月10日《半島都市報》)
結婚是一件喜慶的事情,一些婚慶公司便借喜慶氛圍掩蓋自己的產品和服務質量瑕疵,加上婚慶這種“一次性”消費行業的特殊性,新人也不會對其發泄怒火。結婚一輩子就一次,雖然是花錢雇婚慶,新人大都不會對婚慶公司有任何挑剔,況且,即使偶爾發表了一些不滿,或許會激起婚慶公司工作人員的不良情緒,有意無意地破壞著婚禮氣氛,造成更大的困擾,所以大多數情況下,新人都是忍氣吞聲,盡量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于是就任其行之,這更助長了一些婚慶公司的消費欺詐行為。
正因為結婚是一輩子只有一次的大事,作為消費者,遇甜蜜陷阱時,不但不做“沉默的羔羊”,更要積極維權,讓消費更有尊嚴。上述新人如果在婚禮前簽訂誠信合同,并向婚介公司約定一定程度的違約金或者預留一定數額的“誠信保證金”,或許會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婚介公司的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
這是個消費的時代,消費是我們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們希望商家誠信經營,我們希望自己能體面消費,那么誠信商家該是什么樣子的?體面消費又有哪些真實體驗?作為婚慶公司,能否提供優質的婚慶服務,與婚慶公司的發展息息相關,只顧眼前蠅頭小利,無視消費者的內心訴求,無疑是在消費者心目中失了“體面”,在消費市場中失了“尊嚴”,信譽喪失,必將被市場淘汰。可見,商家在給消費者設陷阱的同時,恰恰也是將自己推向了一個更為深邃的深淵,可謂得不償失。
當然,要實現體面消費,消費者應加強維權意識,不但不做“沉默的羔羊”,更要學會運用法律武器。《消保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與經營者協商和解、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途徑解決,盡管這一被稱之為消費維權“尚方寶劍”的法律幾經存在了20年,但在什么時候、以什么方式、怎樣運用它,對大多消費者來說還是很模糊、甚至一無所知。這表明我們還要繼續加強法律宣傳和普及,尤其是受電子商務網絡消費習慣影響的年輕一代。
再者,商家應自覺維護市場秩序,“賣”得體面,“賣”得有尊嚴,同時接受消費者的監督和建議,公平公正地滿足消費者的消費訴求,并且在消費者的反饋和監督中完成商品和服務的革新換代,實現更深層次的發展。當然,僅僅靠商家自律遠遠不夠,作為市場監管者更要完善相關行業質量標準,加強有效監管,堅決查處違法違紀,既為誠信企業創造公平環境,又讓不法企業無空子可鉆,才能在安全方面實現防患于未然。作為媒體,也要積極正面揭發紕漏一些維權現象,引導正確的消費觀和社會風氣。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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