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尹彥鑫 通訊員 曲海青 欒心龍 報道
半島都市報12月5日訊 記者從市公安交警部門了解到,“122全國交通安全日”之際,青島市公安交警部門開展了“2017年十大交通陋習”評選活動。經(jīng)過網(wǎng)上投票,“機動車強行超車、加塞搶行”連續(xù)三年成為網(wǎng)友眼中最不受歡迎的交通陋習。
11月23日至12月1日,在青島市進行的“2017年十大交通陋習”評選活動中,網(wǎng)友根據(jù)個人實際感受,對交警部門梳理出的22項出現(xiàn)頻率較高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投票,共收到投票6萬余票。
市公安交警部門表示,今年的十大交通陋習評選結果與往年的評選結果相比,有三個明顯變化:一是經(jīng)過多年來“文明交通”理念的不斷推廣和今年以來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動的開展,機動車在斑馬線前不禮讓行人的現(xiàn)象今年首次從評選榜單中消失。二是隨著人們交通安全意識和文明素質(zhì)的提升,今年駕乘人員向車外拋物在評選結果的榜單中下降四位。三是十大交通陋習中,涉及到機動車駕駛人的只有四項,而涉及到行人和非機動車的卻有六項,行人和非機動車交通陋習首次超過機動車駕駛員的交通陋習。
交警部門今后也將加強對交通違法的查處力度。
這十大交通陋習為何最招人煩?
1 強行超車,加塞搶行
得票率:8。29%
常見原因:一是對道路不熟悉,沒能注意交通指示標志,沒能提前選擇好車道;二是部分司機沒有耐心排隊,不停變換車道穿插行駛,或者在路口強行加塞。
危害:變道加塞嚴重影響道路通行效率,同時易造成車輛碰擦事故。此外,強行變道加塞很容易導致追逐競駛、相互別車甚至大打出手等“路怒”行為。
2 變更車道不打轉向燈
得票率:7。86%
常見原因:駕駛人行車過程中覺得前車行車速度慢,意圖強行超車,過程中不打轉向燈,隨意變更車道。這樣的駕駛人不管是否具備超車條件,不顧其他交通參與者交通安全,認為這樣能夠節(jié)約時間。
危害:此類情況易導致其他車輛反應不及,發(fā)生碰擦、追尾事故。尤其在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過往車輛車速快,一旦發(fā)生事故后果嚴重。
3 會車時濫用遠光燈
得票率:7。46%
常見原因:部分司機不熟悉車燈使用規(guī)則,另有人抱著“方便自己”的心態(tài),懶得變換車燈。還有的夜間會車時見對面車輛沒有變燈,自己也不變燈。
危害:夜晚會車時,遠光燈可使對向駕駛員視覺上產(chǎn)生“瞬間致盲”,車禍往往發(fā)生在一瞬間,一旦遇到危險情況,司機常常會避閃不及,從而釀成事故。據(jù)統(tǒng)計,夜間(20時~24時)事故中約有28%屬不按規(guī)定使用燈光導致。
4 騎電動車、自行車逆行
得票率:6。29%
常見原因:共享經(jīng)濟、送餐業(yè)和快遞業(yè)的高速發(fā)展,部分自行車騎行者、送餐員和快遞員為了自己方便和趕時間,不顧交通安全,選擇逆向行駛。
危害:稍有不慎,即發(fā)生交通事故,特別是當車行道有大型車輛以及車速較快時,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非死即傷。
5 過馬路低頭玩手機
得票率:6。19%
常見原因:反映了部分交通參與者不顧自身安全,安全意識淡薄缺失。
危害:一方面行人自身對道路情況觀察不仔細,容易發(fā)生意外。另一方面對正常行駛的車輛造成干擾,引發(fā)交通事故。
6 不走斑馬線或過街設施
得票率:6。12%
常見原因:趕時間、圖方便。
危害:對于非過街設施和斑馬線路段,機動車駕駛人的注意力很難預測有行人橫穿,所以行人不走斑馬線或過街設施很容易發(fā)生交通事故。
7 非機動車過路口不看信號
得票率:5。70%
常見原因:部分非機動車駕駛人交通法規(guī)意識淡薄,以及貪圖方便的心理,導致此類行為高發(fā)。
危害:非機動車闖紅燈輕者造成路口交通秩序混亂,嚴重的則導致正常行駛車輛反應不及,造成人員傷亡。
8 開車接打手機或吸煙
得票率:5。67%
常見原因:認為接打手機、吸煙對交通安全沒有什么危害,極少數(shù)接打手機的駕駛人是職業(yè)原因。
危害:妨礙駕駛,分散精力,一旦遇到緊急或突發(fā)情況,將會大大消弱駕駛人的應變能力和反應時間,極易造成交通事故。
9 駕乘人員向車外拋物
得票率:4。81%
常見原因:多數(shù)司機和乘客對向窗外扔雜物抱有“無所謂”心態(tài),覺得自己隨便向車窗外拋物沒有什么大的影響,實則是文明交通意識缺乏的直接體現(xiàn)。
危害:破壞環(huán)境整潔、威脅行車安全和生命安全,同時也折射出了社會整體素質(zhì)和文明形象。
10 鉆跨護欄或翻隔離設施
得票率:4。62%
常見原因:趕時間、圖方便。
危害:極易引發(fā)交通事故。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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