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王學義
11月30日,教育部副部長田學軍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目前教育部正進行學前教育立法調研,為學前教育依法辦園、規范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虐童事件嚴重刺痛了公眾的神經,相關一系列專項督導檢查、問責等已然開啟。如今,亟待進行的還有徹底反思虐童案頻發的根源性問題,而推進學前教育立法無疑是公眾所熱議的一項內容。此次教育部公開表態,正是對民生關切的積極回應。
為學前教育立法是保護孩子、嚴懲虐童行為的必要措施。目前,我國在學前教育方面的法律制度很不完善,關于虐童等行為的處罰只零星分布在刑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條文中,缺乏成體系的規章制度。對學前教育進行專項立法,不僅有利于進行大規模普法宣傳,也可以形成足夠的震懾力。
長期以來,我國的學前教育一直存在“短板”問題。雖然近年來學前教育的毛入園率不斷提高,但公立幼兒園匱乏,私立幼兒園、托幼機構質量參差不齊,也是不爭的事實。隨著“全面二孩”時代來臨,問題將更為嚴峻。因為缺乏長遠規劃,我國幼兒教師缺口巨大。而且,當前幼師隊伍中,非學前教育專業畢業以及學歷偏低等現象普遍存在,加之幼師待遇整體較低,編制偏少,使得幼教師資建設水平嚴重滯后。資本介入學前教育后,為逐利而迅速擴張,重招生而輕管理,野蠻生長之下,進一步放大了問題。當務之急,是應當通過專項立法,明確學前教育的性質、宗旨、目的,明確政府的投入責任、辦園體制,多建公立幼兒園,加大力度培養幼師隊伍,包括免費師范生。在不斷提高幼師待遇的前提下,在高考、招考等人才選拔機制中,調高幼師的從業門檻,從人員入口處把好關。同時,理順職能部門對幼兒園、托幼機構的監管體系,加強監管力量,加大對資本方的問責力度。
事實上,從民間到官方,對學前教育立法的呼聲早已有之,2010年出臺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就已提出,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制定有關學前教育等法律。浙江杭州、寧波等地還積極嘗試,通過地方立法,極大促進了當地學前教育事業的發展。應該說,隨著我國學前教育的發展以及眾多問題的不斷凸顯,立法時機已經日趨成熟。
學前教育是我國教育發展中的一塊“硬骨頭”,也是國民最為關注的痛點問題之一,更關系到祖國的未來。公眾期待早日進行學前教育立法,以法治為“幼有所育”托底。
相關新聞詳見本報今日A29版
半島網辣蛤蜊評論(
http://m.jr22wz.com/lagala/)原創作品,轉載請注明來源。 [編輯: 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