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潘立超 報道
半島都市報2月16日訊 近日,市民姜女士向本報反映,她于2016年10月在臺柳路308號泰成玲瓏郡售樓處買的房子,交了首付30多萬元和相關資料,說是12月31日之前辦理網簽,但是開發商一直拖著不給辦,具體原因也不知道,當時承諾說是今年1月底辦不了就把錢退到銀行卡上,現在至今也沒說法。記者隨后聯系了泰成玲瓏郡的一位負責人康經理,康經理表示因為之前的抵押房沒撤押才導致沒有網簽成功,目前公司正在積極推進此事,在今年4月15日之前將會辦完網簽。
據姜女士介紹,這套房子是她與家人一起湊錢買的,買的時候把湊的30多萬首付和資料都已經交給了開發商,記者通過姜女士提供的協議看到,上面確實寫了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未能解除上述房屋與第三方的網簽及抵押,那么開發商將要按照協議將購房本金退還給購房者,并且按照12%的利息進行支付,并在一月份打到相關的銀行卡上:“我們買房子就是為了盡快住進去,現在這套房子快要交房了,可是一直沒有進行網簽,開發商也一直沒有給我們一個合理的說法,違約金也沒有給我們,這讓我們怎么辦呢?一家人都很急,真的是太讓人失望了……”
姜女士告訴記者,與她情況相似的購房者還有30多人。為此,業主們一直不停地找開發商要說法,但是雙方交涉多次也一直沒有成功。
對于姜女士反映的網簽問題,記者聯系了泰成玲瓏郡的一位負責人康經理,康經理表示,之前因為原抵押方一直沒有撤壓,才導致他們網簽一直沒有成功,耽誤了一段時間,目前公司正在積極推進此事,爭取到今年4月15日的時候辦完網簽的所有手續,并且也與業主們基本達成了意向,希望業主們能夠耐心等待。
另外,2016年8月24日,本報也曾報道過泰成玲瓏郡因為客戶交了認籌金而反悔賣房的事情,當時的銷售總監康經理就曾表示,因一部分網簽客戶準備退房,于是開發商就通過合作單位把這部分房屋再銷售給其他客戶。由于周邊房價變動較大,這部分原網簽客戶反悔,不退房了:“我們跟反悔的那部分客戶做了大量的工作,他們答應退房,然后要去相關部門解押,但是解押需要一定的資金和時間,所以我們也跟后來交認籌金的客戶們承諾,2016年12月31日之前要簽約,否則將會按照已交付房款12%的利率來支付利息。”但記者了解到,當時部分業主由于種種原因最后還是放棄了簽約。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