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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小偷戴著頭罩深夜潛入一財政所所長辦公室,不料翻遍了房間的每個角落,卻依然一無所獲,最后空手而歸,離開之際,手書“清官”二字放在辦公桌上。近日,宿遷市湖濱新區警方通過路邊草叢中一張已經被撕碎的名片,將這兩個小偷一舉抓獲。 (《揚子晚報》7月8日報道) 坊間有小偷“反腐”的戲說,即一些小偷通過權衡利弊、精準定位,把官員當作最重要的“客戶”,一是通常不會空手而歸,二是官員被偷后通常不敢聲張,只能自認倒霉。不過,小偷意外落馬后,往往供出被偷的官員,導致官員落馬。小偷偷出貪官,案例不勝枚舉。與之相比,小偷偷出“清官”,似乎不多,也更耐人尋味。
是不是清官,需要紀檢部門調查。拋開這個不能確定的議題,應該追問的是,為何一些小偷以貌取人,以表象取人?豈不聞有些官員善于表演?前不久媒體報道,新疆吐魯番地區水利局原局長曹培武,一件棉布背心穿了30年,一日三餐很簡單從來不吃肉,還稱看到別人揮霍浪費心里就難受,而實際上卻是大貪官,曾一次收下百萬元好處費。調查稱,這一行為創下了新疆單次受賄額的紀錄。再比如,有的官員穿得很寒酸,腳蹬解放鞋,肩背綠挎包,一度贏得“挎包局長”的美譽,卻是貪官。
更不必說一些“一口一個反腐”的官員,反腐言辭很高調,實際上最該反的就是自己。他們善于表演,也善于隱匿財產,如果從他們的衣著打扮、出行工具或辦公室布置,就認定他們很干凈,顯然很無知。
小偷偷出“清官”是個笑話,但不只是笑話,它是一枚多棱鏡,折射出了大眾復雜的情感與判斷,也提醒我們的監管部門,應最大程度動員和運用民眾的監督熱情,這就需要將官員置換玻璃器中,讓民眾看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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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