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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海建 盡管距廣西玉林民間的“夏至荔枝狗肉節(jié)”還有11天,但玉林市區(qū)絕大部分的食狗餐館已將所有帶“狗”字的店名和菜單或掩蓋或鏟除。記者6月9日晚在玉林多處餐館聚集地看到,往年擺在店門前的狗肉已經(jīng)難覓,一些餐館要么將“狗”字粘貼掩蓋,要么干脆更名換牌,與“狗”脫離關(guān)系。諸如“脆皮肉”、“生悶土”等店名和菜名比比皆是 ,讓人莫名其妙。(6月10日中國新聞網(wǎng)) 為了避免刺激“愛狗人士”,玉林這座城市諱言“狗”字:諸如“脆皮肉”、“生悶土”等店名和菜名,才會尷尬而生。店家的擔心并非小題大做,猶記得2012年4月15日中午,兩名動物保護志愿者攔下了京哈高速北京通州路段上的一輛運狗車,并在微博上召集來數(shù)百名動物保護志愿者。盡管車主提供了有效檢疫證明,警方也到現(xiàn)場告誡截車者,但直到深夜仍有志愿者堅守,最后司機只得以10萬元將狗賣出去“救治”。而在廣西玉林市新民社區(qū),2014年6月9日,10名不明身份的外地人員,踢壞當?shù)亟?jīng)營狗肉商戶的大門,想強行救狗,與當?shù)鼐用癜l(fā)生沖突。
狗是人類忠實的朋友,是需要愛的。但任何一種愛,總是有邊界有約束的。對于愛狗人士來說,若將愛狗當成黃馬褂,為救狗不擇手段 、無懼程序正義,就是有損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其實從玉林的歷史來看,狗肉節(jié)不過是傳統(tǒng)民俗,并非忽然在2014年橫空出世的屠狗大會。至于那些賣狗肉或者吃狗肉的,也未必是罪惡的權(quán)錢階層,賣者靠之糊口,食者也只是慣于長期以來的飲食結(jié)構(gòu)。
在推動全社會愛狗這件事上,偏激的舉動,往往會適得其反。這里無非是兩個并不新鮮的前提:一則,你愛狗,更要愛人,人的權(quán)益與自由都不能尊重,對狗的寵愛就是裨益公共利益的愛心?二則,愛狗之上,還有法律與秩序。情感或者信仰,是熏陶與感化的過程,我們提倡對小動物的仁愛之心,但這并不具有強制性。
還是那句話,抵制不抵制狗肉節(jié),微博微信上辯駁也就罷了,身體力行也就夠了。當真帶著真刀實槍去和吃狗肉者、賣狗肉者宣戰(zhàn),則讓自己陷于不利的境地 ,更不利于在全社會養(yǎng)成愛狗、護狗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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