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報訊 10月15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從本月起本市將再次“提標”
失業保險金,由原來的每人每月730元調整為830元,這是自2007年以來本市第七次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
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在綜合考慮當前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的基礎上,主要考慮物價上漲、最低工資標準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及失業保險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下發了《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以積極發揮失業保險保障生活的作用,確保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金及其他待遇,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
本次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的范圍為2013年7月1日后,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不包括2013年7月1日前,已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自謀職業人員)。對2013年7月至9月,已按原標準領取了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差額部分予以補發。(記者 郝春梅)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