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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一舟 一則“七旬老人土地廟里供奉縣長,跪求幫討醫(yī)療費”的消息開始在各大網(wǎng)絡論壇及微博上傳播,引來社會關注。記者多方聯(lián)系發(fā)帖者及帖子中相關當事人均未果。對此,河南省當?shù)匦麄鞑块T回應稱此舉是“人身侮辱”,并已經(jīng)著手調(diào)查此事。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這件事屬實不屬實尚有待于進一步確定。不過,不外乎有兩種結果:其一是“擺拍”式炒作,試圖引起輿論關注進而引發(fā)有關部門的跟進;其二是老人樸素而無意識的行為,讓網(wǎng)友無意中發(fā)現(xiàn)并在網(wǎng)絡上曝光。
按照當?shù)亓曀祝┓罨钊擞小霸{咒被供奉者早點死去”的意思,所以該縣縣委宣傳部官員認為這是一種羞辱。實事求是地講,這樣的方式無論是“有意”還是“無心”,都有失正當有悖情理。然而,問題的關鍵在于,“供奉縣長”的目的在于求助而不是向公權力挑釁,方式或有出格,但心態(tài)可以理解。因此,有關方面還是要有一點雅量,寬容看待這樣另類的行為姿態(tài)。不僅要寬容,還要同時讀懂“ 供奉縣長”背后的民生多艱。
想起那些給明星寫信求助、給市長寫信訴苦之類弱勢者的另類姿態(tài),我們就不難明白,“供奉縣長”與上述這些并無本質(zhì)的區(qū)別。“供奉縣長”所闡述的真正內(nèi)涵,不在于“供奉”誰或者“羞辱”誰,也不在于“炒作”還是“原生態(tài)”,而在于弱勢者困境下的無助和悲涼。如果不是“昂貴的手術費至今沒有籌到一分”,想必一個七旬老人不會冒著相當大的風險去“供奉”地方政府領導。
另一方面,這也折射出弱勢者救濟渠道的不暢通。以常理度之,在求助者與“被供奉的縣長”之間,有各級政府職能部門所管理的救濟平臺存在,如果這些環(huán)節(jié)和平臺能夠發(fā)揮效力,想必求助者大可不必直接“找上”政府主要領導。只有制度性救濟失靈甚至缺位,“供奉縣長”才有了誕生的可能。
可以說,保障所有公民(主要是弱勢者)的基本生存權,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內(nèi)在要求,也是公共管理的要義。從這個角度來看,社會保障的層面越廣泛、制度救濟的渠道越到位越暢通,弱勢者無助下的各種古怪表演就會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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