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膠州:春明米醋抽檢不合格 兩地聯動依法查處
位于膠州苑戈莊的青島春明調味品公司生產的米醋,在銷往蘭陵后,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檢出總酸不合格。膠州市場監管局接到蘭陵市場監管局案件線索移送函后,立即去現場檢查,查看留樣記錄,并立即進行產品召回,隨后將案件移交膠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3月12日,膠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對青島春明調味品公司進行壹萬元行政處罰。
2024年11月7日,膠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接到膠州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青島春明調味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春明米醋在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檢出總酸(以乙酸計)項目不合格。2024年11月13日,膠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再次接到膠州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蘭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案件移送函,青島春明調味品有限公司涉嫌銷售的春明米醋抽檢不合格。
據膠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介紹,今年1月2日,膠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來到位于膠州市苑戈莊村的青島春明調味品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公司進行檢查, 受委托人苑善英能提供出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經執法人員對該公司現場檢查,未在倉庫內發現該批次涉案食品。
經了解,該批次涉案米醋是該公司2023年證件齊全時自己生產并銷售的。2024年6月14日,該公司接到臨沂市蘭陵縣俊祥商貿公司的訂單,于2024年6月19日生產了2000袋春明米醋,自檢合格后銷售給了該客戶。同時贈送了200袋,生產日期是2024年5月23日的同款春明米醋。檢測不合格的該批次米醋是從贈品200袋中抽檢的,并能提供出庫單據。執法人員現場制作 勘驗筆錄并拍照取證。
3月18日上午,記者來到苑戈莊青島春明調味品有限公司了解相關情況,現場的工作人員說,他們生產銷往蘭陵的米醋確實被檢查不合格,其中主要是總酸(以乙酸計),按照要求總酸(以乙酸計)應為大于或等于3.50,而他們抽檢的米醋計量單位為2.52,通過這個事件也給他們敲響了警鐘。
3月18日下午,記者與膠州市場監管局取得聯系,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接到蘭陵市場監管局的案件移送函后,立即前往青島春明調味品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查看了留樣記錄,并要求該批次售出產品立即召回整改。
膠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3月12日,他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對春明調味品有限公司作出罰款壹萬元的行政處罰。
半島全媒體記者 黃超
- 青島稅務:稅惠賦能石墨企業“熠熠生輝”
- 青島故事 | 30年“窖藏”青島啤酒,沒拆封!青島80后收藏啤酒價值上萬,老啤酒箱子都是寶
- 泰康人壽青島分公司積極參加7·8公益健步行活動
- 泰康人壽青島分公司黨委開展7·8全國保險公眾宣傳日活動
- 今天,青島晴間多云!市區最高氣溫33℃,最低氣溫23℃
- 國家老年大學“康樂中國行”——國醫名師課巡講·青島站暨青島老年開放大學主動健康學院開學第一課活動成功舉辦
- 太平人壽青島分公司舉辦“企業家成長論壇”活動
- 青島這兩個城中村項目,最新規劃發布
- 青島民辦小學從“一位難求”到“多數直錄”,拼教育質量成發展必經之路
- 青島即墨: 優質文化資源“沉下去” 群眾幸福指數“提上來”